法定计量单位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
法定计量单位是指由国家法律承认、具有法定地位的计量单位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第三条规定:“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。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,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。”国际单位制是在米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一贯单位制,其国际通用符号为“SI”。它由SI基本单位、SI导出单位、SI单位的倍数单位(包括SI单位的十进倍数单位和十进分数单位)三部分组成,并具有统一性、简明性、实用性、合理性和继承性等特点。SI单位是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主体,所有SI单位都是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;同时也选用了一些非SI的单位,作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。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,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,不得制造、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测量仪器。《计量法》的颁布是新中国成立后,国家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统一全国的计量单位制度。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如下表所示:
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国际单位制(SI)的单位 SI单位 SI基本单位(见表1),共7个
SI导出单位 包括SI辅助单位在内的具有专门名称的SI导出单位(见表2),共21个
组合形式的SI导出单位
SI单位的倍数单位(包括SI单位的十进倍数单位和十进分数单位),构成其倍数单位的SI词头(见表3),共20个。
国家选定的作为法定计量单位的非SI单位(见表4),共16个。
表1 SI基本单位
量的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符号
长度 米 m
质量 千克(公斤) kg
时间 秒 s
电流 安[培] A
热力学温度 开[尔文] K
物质的量 摩[尔] mol
发光强度 坎[德拉] cd
注:1.圆括号中的名称,是它前面的名称的同义词。
2.无方括号的量的名称与单位名称均为全称,方括号中的字在不致引起混淆、 误解的情况下,可以省略,去掉方括号中的字即为其名称的简称。
表2 包括SI辅助单位在内的具有专门名称的SI导出单位
量的名称 SI导出单位
名称 符号